近日,应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的申请,中诚公证处就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冯某的保险箱开箱清点工作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中诚公证处受理该公证申请后,依法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判决内容和公告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确定符合办证要求,并完善相关手续后,指派三名公证人员随同瓯海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以及开锁人员程某来到执行现场。公证人员制作《物品清点明细表》对保险箱内的物品进行登记记录,并对开箱过程和物品清点登记过程进行了拍照、录像。经过2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法院执行员在公证人员的协助下顺利完成了开箱清点物品的全过程。
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公证机构依法介入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一方面大大提高了法院执行工作效率,使法院的资源得以合理配置;另一方面,也有效确保了法院执行过程的公正、透明,增强了司法公信力,公证公信力与司法公信力产生良好的叠加效应,共同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