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只有一方过世,却继承了全部份额的房产 ——源自于父母的夫妻财产约定
父母一方过世,一般人只能继承一半份额的房产,吴先生却继承全部份额的房产,原因是吴先生的父母为了他能顺利地继承全部份额的房产,事先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房产属吴先生的父亲个人所有,这样吴先生的父亲去世后,吴先生可以继承全部份额的房产。
吴先生的妻子来到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公证窗口,替吴先生咨询继承公证相关事宜。根据询问得知:吴先生的父亲刚过世,母亲健在,二人为原配夫妻,共有四子一女。吴先生的祖父母均先于其父亲死亡,被继承人没有遗嘱,也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名下有一处房产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已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由吴先生一人继承。
根据吴先生家的具体情况,我单位工作人员对吴先生的妻子进行详细解答和告知。1、如果吴先生的父母没有签署夫妻财产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只有吴先生的父亲一人去世,该房产只有一半份额属于其父亲的遗产。他的母亲还健在,属其所有的另一半房产份额是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继承后,该房产属于吴先生和其母亲共有,每人各占二分之一的份额。2、如果吴先生的父母曾签署过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房产是归其父亲个人所有的,那吴先生可以继承房产的全部份额。3、房产通过继承过户是免税的。如果没有签署夫妻财产约定,他要得到房产的全部份额,属于其母亲的那半份额只能以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过户,两者均需缴税。4、在证明材料清单上明确列明当事人办理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继承咨询后,吴先生准备好所有的继承证明材料,与其他继承人一起来办理继承公证。得益于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合办证带来的便利,受理后,在不动产登记记录中又查询到吴先生的父母曾签署过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房产归老吴先生个人所有。
吴先生表示,他也是听左邻右舍说,来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办证会非常便捷,在这里可一站式办理公证、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及缴税等,无需多处跑。由于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聚集多部门联合办证带来的便利,还查询到其父母曾经签署的夫妻财产约定,该夫妻财产约定对他来说非常有意义,让他一次继承了全部份额的房产。吴先生对这次到审批中心顺利办理继承公证等相关事情表示满意。
浙江省温州市中诚公证处
2021年10月22日